用于無菌測試的SOP
1.0目標
確保該批產品是無菌的或已滅菌。2.0范圍
該程序適用于所有腸胃外藥物劑型和說明書中提及的任何特定材料。3.0責任
3.1工作:技術助理(微生物學家)/行政人員3.2檢查:主管/經理
4.0問責制
部門主管。5.0程序
5.1無菌測試的媒體準備
5.1.1按照SOP制備的液體硫乙醇酸培養基。5.1.2按照SOP進行大豆酪蛋白消化培養基的制備。
5.2中等增長促進試驗
5.2.1 按照方法進行生長促進測試。5.3除胰島素以外的材料和產品的滅菌測試程序
5.3.1按照SOP和玻璃器皿,在121°C的高壓滅菌器中消毒所有必需的配件,以進行無菌測試30分鐘,并用DHS在180°C的鑷子/切割器切割2小時。按照SOP進行玻璃器皿的清潔和消毒。5.3.2進入無菌測試室,并按照SOP的禮服程序進行操作。
5.3.3將無菌室的紫外線燈“關閉”,將日光燈“打開”。
5.3.4按照SOP
5.3.5 操作LAF 。用70%過濾IPA擦拭LAF工作臺。
5.3.6在測試之前,用70%過濾的IPA消毒樣品容器的外表面,并使其干燥。
5.3.7暴露介質板并根據SOP進行區域監控,以進行環境監控。
5.3.8無菌試驗的樣品量
對于成品:每批或每批20個容器。對于批量樣品:2X50 ml無菌容器中的樣品。
5.3.9將過濾組件布置在LAF中,并將其與真空管線/真空泵連接。
5.3.10在無菌鑷子的幫助下,將無菌的0.45µ膜置于過濾器支架上,并正確夾緊。
5.3.11在另一個LAF中,借助無菌注射器從安瓿瓶/小瓶/瓶中收集樣品溶液到無菌瓶中。對于干粉或凍干的容器,加入無菌水/ 0.1%蛋白ept溶解液,然后將其收集在無菌燒瓶中。
5.3.12在真空的幫助下,通過0.45µ 濾膜無菌過濾收集的溶液。
5.3.13如果測試樣品具有任何抗微生物特性/防腐劑,則用3X100 ml新鮮制備的無菌0.1%蛋白ept作為沖洗溶液進行過濾。
5.3.14同時執行0.1%蛋白p水或用于沖洗過濾器的任何其他稀釋劑的無菌測試。
5.3.15過濾完成后,打開組件,并用無菌切刀將濾膜切成兩等份。
5.3.16用無菌鑷子在液體硫代乙醇酸酯培養基中無菌接種一半濾膜,在大豆酪蛋白消化培養基中接種另一半濾膜。保留每種培養基一根試管,不要接種–ve對照。
5.3.17轉移培養基試管,使其穿過孵化器進入培養箱。
5.3.18孵育時間和溫度如下。
A)巰基乙酸液體培養基:根據所需藥典在30 – 35°C下孵育不少于14天。
B)大豆酪蛋白消化培養基:根據所需藥典在20-25°C下孵育不少于14天。
5.3.19 經驗證的濕熱法對產品進行zui終滅菌的產品,應將樣品保溫7天以上。
5.3.20每天觀察培養液中微生物生長的存在(濁度)或不存在(清晰),并按附件一記錄下來
。I.5.3.21檢查含防腐劑的產品,抑菌和抑菌產品的生長促進特性。完成5.5的無菌測試潛伏期,并記下觀察結果。
5.4胰島素消毒程序
5.4.1按照5.3.1至5.3.17的所有步驟。5.4.2如果懸浮,將胰島素晶體溶解在無菌的20%抗壞血酸(約50ml)中。
5.4.3孵育時間和溫度如下。
A)硫代乙醇酸液體培養基:NLT 14天為30 – 35°C
B)大豆酪蛋白消化培養基:NLT 14天為20 – 25°C
5.4.4每天觀察培養液中是否存在(混濁)或不存在(澄清)微生物生長并記下附件中的觀察結果-I.
注意:對于胰島素zui終產品,將結果記錄在胰島素zui終產品數據表
5.4.5中,按照5.5的規定,在孵育14天后檢查培養基的促生長特性
5.5在培養期結束后檢查培養基的促生長特性以進行無菌性測試。
5.5.1潛伏期結束后,將每種培養基分散在三個試管中。分別在以下培養基中接種測試生物(約100 cfu / ml)。
1)巰基乙酸液體培養基:(用于需氧和厭氧細菌)
銅綠假單胞菌 -ATCC – 9027金黃色葡萄球菌-ATCC –
6538
Cl.sporogenes-ATCC – 1437
在30 – 35°C下孵育2 – 3天。
2)大豆酪蛋白消化培養基:(用于細菌和真菌)金
黃色葡萄球菌-ATCC – 6538
白色念珠菌-ATCC – 10231
A.niger-ATCC – 16404
在20 – 25°C下孵育5天
5.5.2接受標準:培養基應在其潛伏期內對其生長做出反應。
5.5.3觀察培養的培養基試管以促進生長并記下觀察結果。
注意:對于胰島素成品,將結果記錄在胰島素成品數據表中
5.6盲測(控制測驗)
5.6.1用無菌注射用水進行無菌試驗。5.6.2請遵循步驟5.3.1至5.5.4。
5.6.3記錄觀察結果。
5.6.4頻率:每周進行一次此測試,然后每六個月與其他人進行交叉檢查。
5.6.5驗收標準:測試樣品應符合無菌測試
。5.6.6結合測試結果的解釋。
1)如果樣品通過無菌測試,則分析人員有資格進行無菌測試。
2)如果樣品在無菌測試中失敗,則分析人員需要對無菌測試進行再培訓。
5.7無菌試驗的觀察和解釋
5.7.1如果沒有發現生長的跡象,則所檢查的制劑通過了無菌試驗。
5.7.2如果發現了微生物生長的證據,則保留顯示該細菌的容器,除非并且通過任何其他方式證明其存在是由于與所檢查的制劑無關的原因,否則無菌測試無效且應進行對相同數量的樣本進行重新測試。
5.7.3如果在重新測試中沒有發現微生物生長的跡象,則所檢查的制劑通過了無菌測試。
5.7.4如果在重新測試中發現微生物生長的跡象,則所檢查的制劑未通過無菌測試。
5.7.5根據IP如果沒有發現微生物生長的跡象,則所檢查的制劑符合無菌測試。
5.7.6如果發現微生物生長的證據,則所檢查的制劑不符合無菌測試。除非可以清楚地表明測試對與所檢查的準備無關的原因無效,否則不要重復測試。
5.7.7僅當滿足以下一個或多個條件時,測試才認為無效。
5.7.7.1如果在陰性對照中發現微生物生長。
5.7.7.2無菌測試設施的微生物監測數據顯示出故障。
5.7.7.3對所涉及測試所用測試程序的審查發現了一個故障。
5.7.7.4在識別出從容器中分離出的微生物后,顯示出微生物的生長,可以毫無疑問地將生長歸因于進行測試程序所用的材料和/或技術的缺陷。
5.7.8如果測試被宣布為無效,請重復與原始測試相同的單位數。在重復測試中未發現微生物生長的跡象,所檢查的制劑符合無菌測試。在重復試驗中發現其微生物生長,并在顯微鏡下確認,所檢查的制劑不符合無菌試驗。
6.0縮寫
6.1 ATCC =美G典型培養物收集6.2 IP =印度藥典
6.3 LAF =層流氣流
6.4 UV =紫外線
6.5 IPA =異丙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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